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综合素质较好,具有适应相关岗位履职的资格条件和专业技能;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要求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发布简章
通过海安高新区(科创之区 追高逐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江苏省海安高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招商人员报名表》(附件2),于11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738526487@qq.com【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后,请应聘人员于11月20日--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将相关材料送至海安市镇南路428号海安高新区科创中心1号楼624(东)室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513-88162906)。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为报名成功人员。
所需提供材料清单:
①《江苏省海安高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明、从业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单(养老保险明细),报名表中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佐证材料以及其他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④报名费100元(一经确认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所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三)综合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适岗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专业知识等。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2)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根据学历、政治面貌、职称、工作经历(截至2025年10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等进行适岗评分。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和适岗评价得分,按招录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成绩计算:综合得分=笔试成绩×30%+适岗评价×3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录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劳动关系及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标准并结合业绩核定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岗位02、岗位06、岗位07参照海安市选国企优青待遇。
所有正式录用人员要服从公司内部考核办法,实行聘任制,实施一年一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海安高新区纪工委0513-88162927
附件:江苏省海安高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原文来自公众号:科创之区 追高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