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安市公安局委托海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6名(以下简称辅警),派遣到海安市公安局相关派出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驻村(居)勤务辅警21名。其中:城南派出所4名、城东派出所4名、大公派出所2名、曲塘派出所1名、城西派出所6名、李堡派出所4名。
2、驻所勤务辅警25名。其中:城南派出所4名、城东派出所4名、城北派出所1名、大公派出所2名、曲塘派出所1名、南莫派出所2人、滨海新区派出所2人、城西派出所2名、李堡派出所6名、雅周派出所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岗位要求:驻所辅警本科以上学历,驻村辅警高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20至45周岁、女性年龄28至35周岁,驻村(居)勤务辅警必须实际居住在报考派出所辖区内,驻所勤务辅警必须熟悉计算机操作。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④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6月10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报考辖区派出所的户籍室。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二)笔试
按照竞争性选拔的原则,重点考查应试者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三)体检
面试合格后进入体检程序(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提供体检报告。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
(五)审批与公示
拟招录辅警,经报请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与海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关派出所工作,合同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2.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公安辅警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13862708060,联系人:马先生
监督电话:0513-88968055,8896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