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城建集团环保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名

发布日期:前天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建集团)环保公司下辖海安东禹环境监测公司、南通紫石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进行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01 采样检测员 3名
负责地表水、饮用水、废水等样品的现场采集(含规范采样、现场检测、样品保存与运输及记录填写);负责样品的检测分析和记录;负责对使用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岗位02 机务检修电控工 1名
根据指令开展污泥干化处理设备维护、巡回检查、保养,日常设备消缺、设备紧急抢修、配合生产管理科制定各种设备检修计划并完成,配合公司做好设备技改工作,完成设备维修材料、工具、备品备件等申报计划,协助完成生产管理科下达其他任务。

岗位03 污泥操作工 1名
根据指令开展污泥干化处理设备启停等工作,及时进行设备的调整,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定期巡检,按操作规程、公司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作业;负责污泥干化处理设备运行状态、安全状态的检查,及时统计设备的缺陷,及时汇报上级处理设备缺陷;检查污泥干化处理是否达到效果;负责当班期间所管理的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协助检修等工作;配合公司做好设备技改及大小修工作;按要求落实技改及大小修后设备的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并及时进行调试、试运行数据的纪录上报。

二、基本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02具备强电、弱电系统操作或PLC编程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放宽。
2.学历与专业要求:岗位01大学本科及以上,环境工程、化学、生物、检测等相关专业;岗位02高中及以上学历;岗位03大专及以上学历,给排水工程、环境工程技术或相近专业。
3.资质与经验要求:岗位01具有从事现场采样、监测工作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岗位02需持有高级电工技术等级证书、低压电工操作证及高压电工操作证,且累计从事电气相关工作满3年及以上;岗位03有污泥处置操作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有岗位回避情形或竞业禁止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城建集团公众号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及招聘程序等。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岗位01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携带至海安市人民西路168号海安东禹环境监测公司水质检测综合楼2楼办公室;岗位02和0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和报名联系人信息携带至海安市优胜三组紫石固废管理用房2楼207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后填写;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额外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须持有的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7)本人社保缴费证明;
(8)个人征信报告。
应聘人员须一次性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接受补交。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资料审核后,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审核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四)面试和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1)本次面试不指定备考大纲及参考教材,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2)面试成绩将当场告知考生,考生需签字确认成绩,确认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2.技能考试
(1)资格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成绩排名,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技能考试的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情况,同分人员一并进入技能考试环节。
(2)考试计分:技能考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成绩确认:技能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需签字确认,确认结果作为最终技能考试成绩。
3.总成绩核算
(1)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40%、技能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2)所有环节成绩及总成绩的计分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职前提供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江苏国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派遣至环保公司下辖海安东禹环境监测公司、南通紫石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相应岗位工作,体检合格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四、薪酬待遇
2260元—4500元/月,规范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岗位01电话0513-88898179;
岗位02和03电话0513-88809399;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本公告由城建集团环保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城建集团环保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文来自公众号:海安城建集团